出差来巴黎最后一天,感觉不写点东西,对不起格特鲁德·斯泰因和海明威口中的“迷惘的一代”。一战后对世界丧失信心的艺术家们尚可用“迷惘”二字遮羞,我为什么就不能在巴黎街头的咖啡馆里胡思乱想?
小时候读《太阳照常升起》,一直觉得主人公的性无能和他自我标榜的硬汉形象无法共存。当时我几乎笃信,一个人的好奇心、视野、自信乃至尊严都来源于他或她的自然欲望。我在大学里相当狂热地读左拉,但不久又将兴趣转向在巴黎出版禁书的乔伊斯,对“使人阴囊紧缩的大海”之类浅显、鄙俗的句子无比崇拜,这多少有些从自然主义叛逃到个人荷尔蒙主义的意思。其实那时我是分不清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的,要不然也不会把斜视严重的萨特视为艺术家应有的长相,还把他和波伏娃开放的私生活当成是《使徒行传》或《传灯录》一般的宗教故事来品评。
![Ernest Hemingway with Lady Duff Twysden, Hadley, and friends, during the July 1925 trip to Spain Not specified, owned by John F. Kennedy Presidential Library and Musum, Boston [Public domain]](../paris.jpg#center#center)
Ernest Hemingway with Lady Duff Twysden, Hadley, and friends, during the July 1925 trip to Spain Not specified, owned by John F. Kennedy Presidential Library and Musum, Boston [Public domain]
后来我知道,自己从没建立过一个属于自己的阅读观。有一次我们约萌萌小姐去看北方昆曲剧院的《牡丹亭》,萌萌小姐当时大概在生男友的气,就爱答不理地回我,一个奸尸的故事有什么好看?嗯……奸尸的故事……她话音未落,我的人生观瞬间崩塌,恨不得穿越回大清,翻出所有包含着“牡丹亭艳曲警芳心”的刻本、抄本,焚烧深埋,把林妹妹从恋尸癖的深渊中拯救出来。我曾经对每一个经典文本、每一个经典回目、每一组经典字词所抱有的距离感、隔阂感,几乎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我们那代人常有的“谁比谁傻多少”的内心独白。
从那时起,我下决心要做一个不被鄙视的读书人。我的做法很简单:把“迷惘”二字深埋在心窝里,然后跑上街头逢人便喊,我不迷惘,你丫才迷惘。
为了不迷惘,我坚决把巴黎排除在我最喜欢的城市之外。在我心里,巴黎是圣巴托罗缪之夜里刺入肋骨间隙的长矛,以及血水和污垢混合而成的紫红色泥浆。王小波笔下的隋末洛阳城几乎成了我在脑海中为巴黎拟构的唯一原型:泥巴在大街上被碾得东倒西歪,形成一道又一道的小山脊,顶上在阳光下干裂了,底下还是一堆烂泥,足以陷到你的膝盖。那些泥巴就这样在大街上陈列着,好像鳄鱼的脊梁。
欺骗自己并不困难。比如我就从没想过,当真站在巴黎街头时,我的狼狈和悔恨该如何收场。
巴黎第一天,我是默诵着《巴黎的秘密》走上香榭丽舍大街的。操刀鬼说,干活的时候,真应该来看看我,除开一条破裤衩之外,什么也不穿。手里一把飞快的尖刀,身边站着十五匹到二十匹马,挨着个一匹一匹等着开刀,他妈的!我只要一动手宰杀,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简直和发了疯一样,耳朵里嗡嗡作响。我只看见红,一片红,我杀呀……杀呀……夕阳西下。汽车烧毕,只剩下几具乌黑的框架,胶皮轱辘烧出的臭气令人窒息。那两辆未着火的汽车一前一后封锁着大桥。满河血一样的黑水,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紧接着,他疯狂地在教堂上下奔跑,到处寻找他的吉卜赛姑娘,向每个墙角狂呼乱叫,石板地上尽是他洒落的红头发……上百次地把教堂找了一遍又一遍,从高到低,上上下下,从纵到横,狂奔乱跑,乱喊乱叫,嗅嗅闻闻,东张西望,到处搜寻,把火炬举到一处处穹拱下……
等等,这么说,巴黎圣母院是卡西莫多用火把点着的?
几个月前,每周六游行的黄马甲队伍还多少有点儿江湖气息,至少也表现得像聚集在西什库教堂外的义和拳民。今天的游行,从编号上说好像已经用到了27这么大的数字,可大家完全是一派集体上班打卡的和谐氛围。社交媒体上有人安排后勤,在哪里集结,从哪里出发,到哪里结束,哪里有补给,遇到记者采访该怎么说……这和组织一次万人半程马拉松有什么不同?
其实,无论巴黎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里有多少次高筑街垒,有多少次唱响《马赛曲》,我眼中的巴黎政治运动从来都是理性的和科学的,以及适度浪漫的。你很难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另一个像巴黎这样,将人类至高的智慧与理性,掺杂在丑陋的欲望和肮脏的交易里,煮成一锅大杂烩的城市。最理想的情况是,无论左派、右派、中左派、中右派、极左派、极右派……一旦被推上断头台,就像拉瓦锡老师那样主动测试一下掉了脑袋后眼睛还能眨几下。
说到理性,我实在想不通傅科当年为啥要将傅科摆安装在先贤祠这种安葬名人的地方,还挂到67米高的穹顶。想一想,就在傅科摆的楼下,一间十平米的小屋里,雨果、左拉、大仲马共居一室。这三位哪一个是省油的灯?每天从床上爬起,宿舍管理员又不许他们出门,那他们仨聊啥?一天至少六十三次,他们仨得为了小说要不要悬念、伏笔、反转等戏剧性因素, 争得面红耳赤。争得兴起时,一抬头,天顶有一只长达67米的巨摆,慢条斯理地飘过来、飘过去,仿佛悬在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准备削掉妄语者的脑袋……
我今天赖以糊口的工作高度依赖于理性思维,大家也习惯给我戴上“理工男”甚至“直男”的帽子。我最反感这些帽子的原因是,你们根本不知道我在理性的尺度面前到底有多怯懦。在一个极其狭小的,不触及任何他人感受的时空缝隙里,我总是大谈特谈理性的美好、智慧的伟大、逻辑的美感。可所有这些也仅限于那个狭窄的时空缝隙。
当直觉告诉我这世上许多爱与付出都无法得到回报时,我敢站出来跟我爱的每个人,或爱我的每个人计算酬劳吗?我不敢,因为我找不到一个足以在应用商店上线的记账程序,能将此生有交集的人之间每一分爱与恨都记录清楚、让借贷平衡。或者说,我害怕原本就脆弱不堪的人际关系,被理性的游标卡尺挤压得分崩离析。
最近,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做梦又没有醒过来的时候,有时可以比较清楚地控制梦的进程,当然,控制时间有长有短,不能一概而论。昨天梦见自己在中学教学楼里,通过一部与《盗梦空间》相仿的电梯往上走。电梯在三楼开门,我抬脚想下去。电梯里一个蓝色制服的人——这个形象一定与《布达佩斯大饭店》有关——问我去哪儿?我说去三楼找某某老师。他说,三楼怎么会有你们班的老师?你们班老师在六楼。我还没来得及解释,他就关了电梯门。等到了六楼电梯门打开时,我突然发现蓝色制服的人不见了——这恰恰是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的那个时刻,于是,从那个时刻起,我就有意识地“设计”或“影响”自己的梦境:
从六楼走出电梯,外面是开放的楼顶平台,周边搭建有金属的框架。透过框架放眼四望,整个巴黎像被关在了笼子里——这大概和在蓬皮杜中心顶楼看到的情形类似。我跳上金属框架, 迈步走入巴黎的城市上空。整座城市像是浸泡在黄绿色的塞纳河水里,脚下不断有泡沫翻涌上来。我在蒙马特高地上安装了一块衍射光栅,让一束白光从凯旋门方向射入,分解成不同频率的色光后,向着城市中心的不同角度反射开去。
费曼在《QED:光和物质的奇妙理论》里说,这不是妙极了吗——你把一面镜子放在你本不指望它会有任何反射的地方,只把它的某种部分给刮下来,它居然反射了。
这不是妙极了吗?我需要费曼所说的那种妙极了的反射,我需要反射的光线指向城市里每一个有巴黎韵味的角落。在这些角落,我寻找可以买到一份合适礼物的商店。但很快,“礼物” 这个字眼儿就在空气中弥散开来,形成一片粉红色的云团。欲望重新占据了我本不坚强的大脑,诱惑着梦中的我开始寻找这城市里最为直接的刺激。
不过,这个梦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似乎是被睡前随手放在一边的电脑给硌醒的。
巴黎并没有因为我的到来而更加清晰。我自己也是如此。